宝鸡疾控中心:2023年1月健康建议致扶风县政府

国家卫生健康委2022年12月26日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根据公告,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


国家卫生健康委2022年12月26日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根据公告,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实施“乙类乙管”后,我国防控工作目标将围绕“保健康、防重症”,采取相应措施,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目前全国多地仍处于新冠病毒感染发病高峰,提醒广大居民做好个人防护,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健康理念。



健康提示

(1)目前,正值冬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广大居民尽量减少非必要外出活动,确需外出时,请全程规范佩戴好口罩。
(2)积极接种疫苗。符合接种条件的建议尽早接种新冠疫苗。60岁及以上老年人、具有较严重基础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等重症高风险人群尽快完成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接种,降低重症发生风险。

(3)广大市民从严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少聚集、注意咳嗽礼仪等良好习惯。居家和工作场所定时开窗通风,做好居室日常卫生。

(4)在疫情流行期间,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儿童等人群尽量减少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确需前往应全程佩戴口罩。

(5)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或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就检)时,请全程规范佩戴好N95口罩,注意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



(6)感染者居家期间,尽可能待在通风较好、相对独立的房间,减少与同住人员近距离接触,如条件允许使用单独的卫生间。避免与同住人员共用餐具、毛巾、床上用品等日常生活用品。


(7)双节期间,减少出行安排,做好旅途防护,出差或旅行前,关注目的地疫情流行情况,做好出行计划。减少聚餐、聚会、串门,做好公共场所戴口罩、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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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笑薇
    笑薇 2025年09月02日

    我是羽隶号的签约作者“笑薇”!

  • 笑薇
    笑薇 2025年09月02日

    希望本篇文章《宝鸡疾控中心:2023年1月健康建议致扶风县政府》能对你有所帮助!

  • 笑薇
    笑薇 2025年09月02日

    本站[羽隶号]内容主要涵盖:国足,欧洲杯,世界杯,篮球,欧冠,亚冠,英超,足球,综合体育

  • 笑薇
    笑薇 2025年09月02日

    本文概览:国家卫生健康委2022年12月26日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根据公告,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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